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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鼠成“新晋网红” 背后黑色猎售利益链曝光
2024-11-10 15:45

  近日,飞鼠成为了新晋“网红”宠物,在抖音等短视频网站上有很多网友晒自家宠物飞鼠的视频,会飞的大眼萌宠常常获得数万点赞。近日,哈尔滨森林公安的一次执法行动却揭开了“网红”萌宠背后的黑色利益链。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购平台上都有卖家或明或暗地出售野生飞鼠。而不论是捕猎、售卖还是饲养野生飞鼠,都面临着诸多法律和健康问题。

飞鼠成“新晋网红” 背后黑色猎售利益链曝光

  事件

  哈尔滨森林公安接到举报

  三名野生飞鼠偷猎者落网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阿城区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人在山林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当天下午,森林公安在阿城区平山镇太平山屯旁山下将正在猎捕野生动物的三人抓获。据警方介绍,现场发现被猎捕的飞鼠17只、松鼠7只,共24只;套杆、笼子、布袋等各类作案工具共27件。

  据了解,飞鼠是啮齿动物,属于鳞尾松鼠亚目,习性类似蝙蝠,尽管并不具备飞行能力,但它们可以利用肢体与躯干间好似降落伞一样的翼膜在空中滑翔。“飞鼠一般都是一窝生活在一起的,他们找到树洞以后,把洞口锯开,一下就能抓一窝。”接办此案的武文通警官告诉北青报记者。

  经连夜审查,犯罪嫌疑人薛某、赵某、陈某三人对自己非法猎捕野生松鼠及飞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三人此前还曾多次非法猎捕松鼠和飞鼠的犯罪事实。11月3日,森林公安在一名嫌疑人家中,又查获40只飞鼠及21只松鼠。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森林公安已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起获的这些野生动物,我们已经送到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进行司法鉴定,之后会放归大自然。”武文通表示。

  倒卖

  飞鼠变网红宠物受追捧

  偷猎者捕捉后转卖牟利

  “这几年我们也是第一次发现偷猎飞鼠的,之前都是村民为了食用抓松鼠。”阿城区森林公安工作人员闫宇明介绍,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偷猎飞鼠主要是当作宠物来售卖。“他们主要是线下销售,中间可能还要经过好几道贩子,最后才到买家手里。”

  武文通告诉北青报记者,三名犯罪嫌疑人除了自己进山捕捉飞鼠,还从其他人手里以30-35元一只的价格收购飞鼠,然后再以60多元一只的价格出售给下家。“现在不少短视频网站上,飞鼠已经成了网红宠物了,一只卖到上百元,他们就打起了抓飞鼠卖的主意。”

  北青报记者随即在一家视频网站上以“飞鼠”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果然发现了不少以飞鼠为主要内容的短视频,其中不少视频的点赞量都已过万。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最受欢迎的视频内容就是飞鼠从高处跳下,展开四肢间的翼膜,像“翼装飞行”一般滑翔落入主人的手中。

  其中一位视频拍摄者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的飞鼠是花了200元钱从网上购买的,买的时候还是幼崽。“这是我买的第三只了,前两只养了没几天就死了,挺难养的。”而在他视频下面的评论区中,想要购买一只飞鼠作为宠物的网友不在少数,询问价格的留言有数十条。

  商家

  网购平台“野生飞鼠”

  卖家要价380元一只

  北青报记者在一家大型网购平台上以“飞鼠”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售卖活体飞鼠的商家多达数十家,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其中销量最高的商家,月销量已达1300多笔。北青报记者随即咨询了15家商铺,其中有12家店铺表示自己家的飞鼠都是人工养殖的,另有三家或明或暗地表示可以出售野生飞鼠。

  其中一家位于广西的网店中,直接挂出了“野生松鼠飞鼠”的商品,售价380元一只。该店客服告诉北青报记者,店里的飞鼠都是山上抓来的。当北青报记者询问飞鼠是否咬人时,客服表示“养久了就习惯了”。针对是否需要给飞鼠做免疫的问题,客服表示“不用”。

  另外两家网店中,虽然没有直接挂出“野生飞鼠”的商品,但是当北青报记者咨询客服是否有野生飞鼠出售时,客服均表示可以提供野生飞鼠。其中一家店铺的客服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没有幼崽了,但是野生成年飞鼠有货,我们都是抓了野生的回来家庭繁殖的。”另一家位于山东的店铺客服表示,目前没有野生飞鼠,如有需要,可以去山上现抓。

  提醒

  野生飞鼠当宠物饲养

  存在健康和法律风险

  “野生飞鼠的攻击性挺强的,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接触飞鼠的时候都戴着厚厚的手套,但是还是有被抓伤咬伤的情况。”武文通告诉北青报记者。

  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史洋提示消费者,飞鼠属于哺乳类动物,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疾病,例如狂犬病等。“野生飞鼠当作宠物饲养风险很大,一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很多疾病在动物身上不发病,只是携带,但是传播到人身上就可能会发病。”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飞鼠因其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研究价值,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偷猎和售卖野生飞鼠都涉嫌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查阅相关报道看到,2016年河南省栾川县郭某因捕猎33只飞鼠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郭某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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