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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漂绿”的背后——零碳研究院碳报(第五十一期)

   日期:2024-11-10     作者:n19v1    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yejunbin01.xhstdz.com/mobile/news/3594.html
核心提示:政策速递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易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用好“胡萝卜+大棒”3.生态环

>>>政策速递

企业“漂绿”的背后——零碳研究院碳报(第五十一期)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易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用好“胡萝卜+大棒”

3.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4.首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碳减排方法学获批

5.深圳市国资委发布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首次披露ESG指标

6.浙江杭州亚运会完成全部绿电交易,累计交易电量达6.21亿千瓦时

7.福州颁发了全国首张由海洋渔业部门备案确认的蓝色碳票

8.全国首家碳普惠产业学院成立

9.实现碳交易净收益达3.74亿元,成为当年获益最高的电力上市企业

10.瑞典宣布将把消费排放纳入国家减排责任

11.欧洲议会通过新规则,打击企业“漂绿”行为

>>>专题碳讨

“漂绿”现象背后的市场博弈及防范措施

正文

一、政策速递

A、权威声音

1.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预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成为明确的立法项目拟制定、修订的16个行政法规之一,该条例将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起草。

零碳解读:碳排放权交易是在设定强制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下进行碳排放配额交易,具有一定的强制作用。因此,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碳市场机制的设计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这也是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发展,促进碳市场交易的平稳、长期运行的基础保障。

2. 易纲: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用好“胡萝卜+大棒”

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论坛上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用好“胡萝卜加大棒”,“高碳价或碳税即‘大棒’,适中的碳价是‘小棒’或‘中棒’,人民银行支持工具则是激励机制中的‘胡萝卜’。”易纲介绍,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理念,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21年,人民银行推出两类碳减排支持工具,一类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项目,另一类支持煤炭的清洁利用。

零碳解读:实现“双碳”目标需要海量的资金支持,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引导资金流向和资源配置中的协调作用,建立良好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碳价可以增加高排放企业的成本压力,并对低排放零排放类企业形成奖励,发挥市场推动低碳发展中的资源配置作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可以为绿色低碳技术和项目开发提供低成本资金,促进低碳产业发展。

3.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条内容。

零碳解读:公众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的重要力量,此次“公民十条”从公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出发,对公民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了规范,更具有操作性和传播性,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建设美丽中国汇聚全民力量。

4.首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碳减排方法学获批

近期,在德国柏林召开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CDM EB)第117次会议上,全球首个氢燃料电池汽车碳减排方法学接受表决并获得审批通过,正式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第101个小方法学,填补了全球氢燃料电池汽车碳减排方法学的空白。该方法学由能源交易所联合REFIRE重塑集团、中石化资本、环保桥等共同开发。

零碳解读:该方法学明确了氢能汽车开发自愿减排项目和发展碳信用的方法指南,可以把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减排效果转化为可以被出售或应用于企业碳中和计划中的碳信用,使氢能汽车的减排效果得到认可。这也是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减排量进入碳交易市场的关键。预计将进一步推动氢能汽车产业的发展。

B、地方实践

5.深圳市国资委发布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首次披露ESG指标

6月6日,深圳市国资委正式发布《深圳市属国资国企2022社会责任报告》,这是深圳市国资委连续第六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相较于往年的报告,2022年度报告内容主动践行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理念,新增ESG指标披露,在多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

零碳解读:ESG日益成为衡量公司发展可持续性和未来发展潜力的重要价值体系,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随着和国内ESG信息披露由鼓励、建议慢慢转为强制责任,深圳国资委首次ESG指标披露将进一步推动深圳国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6.浙江杭州亚运会完成全部绿电交易,累计交易电量达6.21亿千瓦时

6月2日,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绿色电力交易签约仪式举行。来自发电企业、用户方的代表签订了绿电交易框架协议。至此,杭州亚运会绿电交易全部完成,累计交易电量达6.2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76320.9吨。为助力打造首届碳中和亚运会,浙江省65家亚运场馆及办公场地自今年3月至年底将使用绿色电能。

零碳解读:绿电交易既可解决我发电消纳问题、满足企业用户绿电消费需求,也可以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带来更多收益,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电力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自2021年4月全面启动杭州亚运会绿电交易以来,亚运绿电交易已完成16场,绿电交易进一步增强了杭州亚运会的绿色底蕴。

7. 福州颁发了全国首张由海洋渔业部门备案确认的蓝色碳票

6月3日,海洋(渔业)碳汇高峰论坛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论坛期间福州市连江县向福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国首张由海洋渔业部门备案确认的蓝色碳票。据悉,这张蓝色碳票涉及约171.8公顷蓝色海域,折算成碳减排量27456吨,为海洋碳汇多元化交易提供更多“中国方案”“福州经验”。

零碳解读:海洋碳汇又称“蓝碳”,开发海洋碳汇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目前连江县累计碳汇交易量超过6万吨,经济收入累计超过40万元。福建海洋资源丰富,在践行“两山”理论、发展海洋碳汇,推动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换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可以进一步为我国蓝碳开发和交易提供更多宝贵经验。

C、企业行动

8. 全国首家碳普惠产业学院成立

6月5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与武汉碳普惠管理有限公司、中碳教育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共建碳普惠应用产业学院战略合作协议,在碳普惠应用人才培养、碳普惠服务与应用研究、碳普惠项目孵化与实践、碳普惠应用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深入合作,共同打造全国首家着力培养碳普惠应用型人才的产业学院。

零碳解读:武汉是全国最早展开碳普惠机制试点城市之一,6月2日,武汉碳普惠管理有限公司揭牌成立,助力湖北完成三级碳市场生态圈布局。此次碳普惠应用产业学院是武汉发展碳市场生态、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将有助于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碳普惠应用型人才,助力武汉争创国内一流碳普惠发展先行区。

9.华能国际实现碳交易净收益达3.74亿元,成为当年获益最高的电力上市企业

根据2022年度报告的披露,在碳交易方面,2022年华能国际出售碳排放配额交易收入约4.78亿元,购买碳排放配额支出约1.04亿元,净收益约3.74亿元。华能国际是华能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之一,主营业务包括燃煤、燃气发电厂,新能源发电项目等。2022全年公司风电和光伏表现亮眼,风电税前利润62.35亿元,光伏发电税前利润11.48亿元。

零碳解读:碳交易可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促进重点耗能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建立环境保护的重要机制。作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之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碳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下,加快推动了自身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发展,2022全年各燃煤电厂税前利润亏损,但风电和光伏表现亮眼,实现大幅盈利。并通过碳交易实现净收益,成为当年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获益最高的电力上市企业。

D、国际看点

10. 瑞典宣布将把消费排放纳入国家减排责任

近日,为解决与该国进口产品相关的气候污染问题,瑞典宣布将把消费排放纳入国家减排责任。此次提议将考虑新增国际排放量,包括瑞典进口产品,例如食品、电子产品和建筑材料等,这意味着在海外制造并进口到瑞典的商品碳排放将被添加到该国的总排放量中。

零碳解读:消费领域的碳排放是影响气候变化的重要来源之一。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超过五分之一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自国际贸易产品。但消费品尤其国家贸易中消费产品碳排放比较难以追踪,所以迄今为止没有其他任何国家将此列为国家减排责任。此次瑞典把消费排放纳入国家减排责任,预计将对瑞典消费品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11. 欧洲议会通过新规则,打击企业“漂绿”行为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旨在提高产品耐用性和打击“漂绿”行为的新规则。新规定禁止企业发布误导性广告和笼统的碳中和声明。欧洲议会批准的内容规定,公司如果没有详细的证据,将禁止使用“环境友好”“天然”“可生物降解”“碳中和”或“零碳”等环境声明。

零碳解读:考虑到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第三方认证,以及企业本身成本的压力,很多企业不愿意在绿色低碳转型和 ESG方面做真实的投入。但漂绿行为会让消费者对企业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主张产生怀疑,会丧失对企业绿色产品缺乏信任。近年来,各国监管机构开始对漂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此次欧洲议会的新规定将进一步增加欧洲企业或产品出口欧洲的企业“漂绿”行为约束,推动企业在绿色转型方面进行更真实的投资。

二、专题碳讨

“漂绿”现象背后市场博弈及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新规则,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漂绿”行为的打击力度。批准的内容规定公司如果没有详细的证据,将禁止使用“环境友好”“天然”“可生物降解”“碳中和”或“零碳”等环境声明。禁止企业发布误导性广告和笼统的碳中和声明。何为“漂绿”?企业“漂绿”行为为何频发?如何减少和杜绝企业“漂绿”行为?在此,我们对企业“漂绿”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市场博弈进行了探讨分析。

1.“漂绿”行为频发的背后是市场多方博弈的结果

“漂绿”(greenwashing)一词最早出现于1986年,由美国环境保护者杰·韦斯特韦德(Jay Westerveld)提出,本义是用以形容一些旅店经营者宣称为减少对生态造成影响而鼓励游客重复使用毛巾,实际目的却是为了节约运营成本的行为。当前,各个组织对“漂绿”有不同的定义,但普遍共识是指公司把绿色作为一种公关策略,通过宣传使消费者或投资人认为这个公司在做绿色环保的行为,即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进行的虚假环保行为。

企业“漂绿”的背后是现实商业利益的考量。随着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环保运动兴起,公众越来越抗议企业过度追求利润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活动,社会各界及投资机构也纷纷开始关注企业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采取的环保行动,并逐渐对绿色产品愿意支付一定的溢价、对采取环保行动和承诺的公司有更高的社会满意度和投资意愿。在此背景下,企业认识到环保的形象能为企业带来好的口碑和诸多客户,许多企业愿意采取更多环保行动,推动企业和产品更符合政策和市场环保的要求,但同时也出现很多企业为迎合政策、市场和投资的要求,通过宣传为自身企业和产品进行环保包装,给产品贴上绿色环保标签,传播虚假或者欺骗性的信息,对投资人和消费者进行误导以满足自身的商业利益。

企业“漂绿”是一种严重的欺骗行为,但这背后反映了群众对环保行为的日益关注。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消费者对环境问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日益重视,并最终引导消费者以及社会更多资金流向更加环保行为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并使得企业绿色产品享受更高溢价。有研究表明,企业“漂绿”行为具有复杂性,通常涉及多部门、多主体之间博弈,当“漂绿”增量收益处于较低水平时,企业趋向于不“漂绿”;当“漂绿”增量收益处于较高水平时,企业趋向于选择“漂绿”。市场博弈下的高溢价是企业实施“漂绿”行为背后主要动力。

2.监管认证不严,成本压力是企业“漂绿”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国内外企业“漂绿”行为不断发生,其中,监管惩罚不严是关键。受多种因素制约,多数国家相关机构对企业尤其本地企业环保监管和“漂绿”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这是企业“漂绿”行为增多的主要原因。例如,由于绝大多数国家尚未就ESG投资中的“漂绿”行为处罚予以明确,ESG投资漂绿不受惩处或违规成本极低,ESG基金经理人实际投资行为与策略不符现象普遍。据经济学人2021年统计,全球最大的20只ESG基金,每家ESG基金平均持有大概17家化石燃料公司的股票,并且投资赌博、酒类、烟草行业,但这些基金还是给产品贴上绿色标签、或对投资者夸大产品的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及抗风险能力的行为,这明显就违反了ESG投资的定义和理念。

其次,缺乏完善第三方认证也间接导致环保标签普遍,“漂绿”行为增多。当前,在衣食住行领域,企业多表示自己产品采用了低碳环保技术、使用环保材料及可降解材料等,但这些领域很大部分没有经过严格的第三方认证。比如,H&M声称它的服装是由有机棉和再生聚酯等可持续材料生产的,实际出来并不符合,这导致它被挪威的监管机构处罚。另一个较为典型的是,2015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发现大众旗下部分搭载2.0 TDI柴油发动机的车型在发动机控制软件中单独设置了一套“失效装置”,这套装置可以使得氮氧化物排放量看起来达标,从而欺骗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排放测试系统,实际上,这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排放要超标10-40倍之多。大众也因此被勒令支付28亿美元的刑事罚款。

最后,成本压力或是推动企业“漂绿”行为增多的内在原因。企业采取环保行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为满足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在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方面加强设备投入和维护的成本就会增加。其次,清洁技术研发创新也需要资本的投入,这会直接增加企业的经营压力;再者,环境管理成本增加,企业开展环境监测的支出、建立ESG体系都会增加成本。同时,环保和ESG信息披露短期内不会带来收益,出于经营和业绩考虑,企业有动机对自己的环保行为和产品特点作出虚假宣传,这是企业进行漂绿的重要驱动因素。

3.完善监管和认证体系,发挥政策和市场对绿色行为的双重激励作用

“漂绿”严重影响群众对企业环保行为的信任以及对绿色低碳产品的购买意愿,让大家对企业所提出的社会责任主张产生怀疑,不利于全社会和全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近年来,世界各国监管机构对漂绿行为开始进行严打,不断加强企业绿色环保行为规范。

首先,加强政府监管与法规约束,完善标准建设及认证体系。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对“漂绿”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加强对“漂绿”行为严重的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完善第三方认证体系,严谨各企业和机构发布误导性绿色环保广告和笼统模糊的低碳、零碳声明。同时,加强信披监管约束,完善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标准和体制机制,比如,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ESG报告领域,逐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实行强制制度;并在顶层设计层面统一ESG标准和框架,对于披露的形式、内容、数据、信息加强规范,从而减少企业的虚假和误导空间,减少“漂绿”行为。

其次,引导市场对真正的绿色低碳企业和行为进行更多奖励。当前,ESG的强制披露等系列强监管措施阻力较大的背后,是市场关于做ESG究竟能不能给股东带来真实的回报、还是一个纯成本的支出存在较大的争议。因此,在政策层面就首先需要对环保企业给予激励措施,如对环保企业和低碳环保技术研发费用进行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或税收抵免,减轻企业环保行为成本、减少“漂绿”动机。同时,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加强群众绿色消费教育和宣传,加强ESG基金规范等,引导更多市场机遇和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给予绿色企业更多发展机会和市场机遇。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研究员 任大明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王心

链接

新京报零碳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6月15日,以零碳为目标追求,将打造集内容、数据、服务、调研报告、活动于一体的新型产品,旨在为双碳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融媒支撑。零碳研究院会记录“双碳”发展、创新科普产品、打造高端智库、研发行业和地方绿色数据库、构建“双碳”咨询体系、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公益活动、发布调研报告、评选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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